不滿胞姊遭男室友騷擾 弟持棒打死人判10年定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新北市新店區林姓女子自稱受到吳姓男室友言語騷擾,向胞弟及前男友抱怨。林姓胞弟等人持棍棒攻擊吳男,導致吳男6天後不治。最高法院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判林男10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林女與前夫及吳男同住在新店某社區大樓內,林女離婚後,前夫搬出住處,只剩林女及吳男2人同住。去年4月5日深夜,吳男涉以LINE傳性騷擾訊息給林女。林女打電話告知前夫,但前夫不相信,她轉而向人在中國的前男友及胞弟求援。

判決表示,林女的前男友得知後,隔海指揮人在台灣的劉姓、范姓男子帶著2名少年前往吳男住處處理,林女的胞弟林男也帶著楊姓、李姓友人到達現場,4月6日凌晨眾人持鐵棒及棒球棍毆打正在睡覺的吳男到重傷倒地,送醫6天後不治。

林女事後報警、叫救護車,還向警方誆稱她收到吳男不雅訊息後要對方搬家,吳男突然抓狂用頭撞牆壁而倒地不起。吳男死亡後,劉男等人還一度要少年扛罪遭拒,最後由林女的胞弟出面投案,表示是他一人所為。但在檢警深入追查下,案件才真相大白。

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林姓姊弟及劉姓、范姓、楊姓、李姓4名同夥。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男10年徒刑,林女被判有期徒刑7年4月,同案李姓、楊姓、范姓、劉姓被告,則分別被判7年10月、7年2月、9年6月、4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今年7月間駁回上訴。林男等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謝雅竹)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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