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6日電)台南地檢署持續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昨天傳喚涉案已交保的市議員李鎮國夫妻、李文俊的友人黃姓女子,今天訊後當庭逮捕黃女向台南地院聲押,其他2人請回。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今天指出,專案小組昨天傳喚李鎮國及妻子高姓女子、黃女等3人,訊後認定黃女避重就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再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南檢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3日兵分26路搜索多名涉案人相關處所,全案11名被告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8人分別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其中黃女當時以20萬元交保。
另外,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收押;台南地院裁定遭聲押的楊姓男子釋放請回後,南檢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因未到案,南檢已發出拘票。(編輯:郭諭儒)1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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