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一度交保的台南市議員李文俊遭聲押,台南地方法院裁定釋放請回,南檢不服,已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今天表示,南檢已就台南地院裁定李文俊聲押釋放案,昨晚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起抗告。
李文俊是南檢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11名被告之一,曾以新台幣25萬元交保,7日訊後被聲押,台南地院8日裁定釋放請回。(編輯:陳仁華)1120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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