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一度交保的台南市議員李文俊遭聲押,台南地方法院裁定釋放請回,南檢不服昨晚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晚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李文俊避重就輕,涉案相關人等眾多,雖多已到案,但均否認犯行,彼此供述又有歧異,李文俊和同案被告黃怡萍關係密切,又因此案尚在偵查初始階段,被告供述有待交叉比對釐清,無法排除李文俊規避刑責而有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因而撤銷地院原裁定,發回更裁。
李文俊是南檢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11名被告之一,曾以新台幣25萬元交保,7日訊後被聲押,台南地院8日裁定釋放請回。(編輯:謝雅竹)1120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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