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2日電)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去年選舉期間為求當選涉給詹姓里長與陳姓女子共新台幣100多萬元現金,設宴款待選民。新北地檢署複訊歐金獅後,今晨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調查,歐金獅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參選新北市議員,他去年9月給詹姓里長與詹男的陳姓妻子共100多萬元現金,作為賄選款項。
檢調指出,詹姓里長及陳女去年10月在樹林區徐家堡時尚宴會廳會館以每桌5000元設宴3桌,共款待30名選民,餐桌上不僅放著歐金獅姓名字樣的馬克杯,歐金獅也到場尋求投票支持,以此影響席間選民投票意願。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程彥凱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兵分5路搜索歐金獅住家、公司,以及江姓被告住所等處,通知4名被告及7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定歐金獅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不正利益及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都請回。
至於詹姓里長與陳女部分,新北地檢去年11月間約談後,諭知陳女以5萬元交保、詹姓里長請回。
歐金獅曾任台北縣、新北市議員,2014年投入新北市議員選舉時,因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月、褫奪公權1年確定。他去年以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身分投入選戰,得票率僅約1.61%而落選。(編輯:戴光育)11201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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