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康建槍案嫌李鴻淵買槍藏匿 賴裕隆遭判4年2月

助康建槍案嫌李鴻淵買槍藏匿 賴裕隆遭判4年2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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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7日電)草屯鎮康建生技槍擊案,犯嫌李鴻淵做案槍彈由友人賴裕隆引介購買,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幫助持有槍枝罪、藏匿人犯罪,判處賴裕隆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罰金16萬元。

康建生技公司民國111年7月14日發生槍擊案,犯嫌李鴻淵行刑式轟頭,造成公司負責人賴敏男重傷,賴的70歲弟弟及40歲女兒、60歲劉姓男課長、45歲張姓女員工死亡,李鴻淵連夜逃亡,隔天在台中市一家養生館被緝獲,全案111年8月30日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

李鴻淵做案槍、彈由友人賴裕隆介紹購入。南投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賴裕隆於107年底至108年初,幫李鴻淵約出有意出售槍彈的「阿俊」見面,李鴻淵以新台幣3萬元購買具殺傷力非制式手槍1把、子彈30發。

賴裕隆於108年7月29日前某天,又幫李鴻淵約「阿俊」見面,這次李鴻淵以10萬5000元代價購入非制式手槍2把、制式子彈20發、非制式子彈152發;李鴻淵做案後當天晚間去找賴裕隆,賴裕隆明知李鴻淵涉嫌殺人案件,仍提供養生館包廂供李鴻淵藏匿躲避警方查緝。

賴裕隆被逮後坦承所有犯行,法院依據賴裕隆自白、證人證述等資料,認定賴裕隆幫助李鴻淵持有槍彈、藏匿人犯犯行明確,依幫助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罪2次,判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6萬元,及2年10月併科罰金12萬元,藏匿人犯罪則判刑1年。

南投地院表示,全案仍可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全案尚未確定,同案被告李鴻淵另擇期審結;賴裕隆聽完宣判後還押,對於媒體詢問為何協助購買槍彈、是否自願幫助李鴻淵等問題,賴裕隆皆不回答。(編輯:黃世雅)1120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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