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開槍又射傷小弟 彰化男子聲押獲准

討債開槍又射傷小弟  彰化男子聲押獲准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化大村鄉謝姓男子日前夥同小弟陳男到黃男住處開槍討債,因找不到人,謝男疑心陳男帶到公墓逼問,開槍射傷陳男腳部,黃男事後報警,謝男落網被搜出3把手槍,檢方訊後聲押謝男獲准。

彰化縣警察局發布新聞指出,彰縣警局員林分局今年1月31日破獲在大村鄉發生的民宅槍擊案,彰化縣長王惠美今天前往員林分局表揚有功人員,感謝員警辛勞。

警方表示,有槍砲等前科的49歲謝男,派小弟陳男向黃男索討新台幣13萬元,卻懷疑陳男吃裡扒外,和黃男串通要私吞13萬;謝男帶著陳男前往黃男住處找不到人,心生不滿向黃男住處開了1槍,又將陳男帶到大村鄉一處公墓,開槍逼問黃男下落,子彈射偏造成陳男腳部受傷。

被射傷的陳男不敢報警,黃男事後發現住處被開槍報警處理,員林分局循線查出謝男除對黃男住處開槍討債外,也曾因處理債務問題開槍遭判刑5年8月,併科罰金6萬元,案件仍在上訴中,謝男不僅未悔悟,還擁槍自重。

警方指出,謝男生性多疑,犯案後在員林市、大村鄉一帶活動,先躲在埔心鄉一間汽車旅館,又轉移到大村鄉友人租屋處躲藏,員林分局見機不可失,申請霹靂小組攻堅,利用謝男躺在床上睡覺時逮人,另起出3把手槍及13顆子彈等證物。

謝男經警訊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則向彰化地方法院聲押謝男獲准。(編輯:謝雅竹)112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