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3日電)「恩恩」父親向新北市府3機關提國家賠償訴訟,將在3月27日下午4時30分於板橋簡易庭開庭。「恩恩」父親將親自出庭;新北市府說,委任律師會去,至於還有誰去可能3月才決定。
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去年4月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過世,家屬質疑遭延誤送醫。
「恩恩」的父親日前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申請國家賠償,經3機關國賠審議認定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對此,他去年11月4日在委任律師陳又新等人陪同下,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提出新台幣1元的國家賠償訴訟。
據了解,「恩恩」國賠訴訟案已在去年12月9日分案,目前預定今年3月27日下午4時30分於板橋簡易庭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陳又新告訴中央社記者,恩恩父親將親自出庭;另外,因主張的是共同侵權行為,要求這3個機關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果主張成功,會由3機關一起賠償1元。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吳宗憲說,此案屬民事案件,可以委任律師到庭,因此原則上律師會去開庭,至於另外要派誰去可能要3月才會做決定。
新北地院日前表示,國家損害賠償是走民事訴訟程序,「恩恩」的父母請求金額在10萬元以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因此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為第一審,新北地院民事合議庭為第二審,依法第二審宣判即確定,不得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2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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