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3日電)嘉義縣阮姓男子10日駕駛小貨車涉嫌高速從後追撞電動輔助自行車,造成車上2名小六女童雙亡,因無酒駕、無過勞,檢方複訊後,諭知限制住居,並由警方驗尿,釐清是否毒駕。
檢警今天表示,涉及過失致死罪嫌的37歲阮姓男子為越南籍,已取得台灣的身分證,檢視當天下午事發時間的路口監視器,2名小六女童所騎乘的電動輔助自行車,一直是在慢車道上,阮男駕駛的小貨車卻偏離快車道直接從後方高速衝撞行駛慢車道的電輔車。
檢警指出,事故現場太保市後潭里167縣道速限為60公里,不過,依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阮男駕車超速甚多;阮男供稱也不知道會行駛在慢車道上。在小貨車副駕駛座的何男當時在睡覺,發生事故才驚醒,也不清楚發生過程。
檢方表示,阮男無酒駕肇事,且當天上午10時上班,並無過勞問題,為求慎重,由警方帶回阮男執行尿液採檢,釐清是否有吸食毒品後駕車情況,驗尿結果今天還未出爐。
嘉義縣太保市2名讀小學六年級女童,10日下午騎乘電輔車在太保市的167縣道,遭阮男駕駛的小貨車從後方高速撞飛,2女童當場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送醫急救後,均宣告不治。
嘉義地檢署表示,肇事者阮男因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檢方複訊後,諭知限制住居,予以請回。(編輯:黃世雅)1120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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