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萬丹公墓火警追究刑責 7旬老翁遭送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8日電)屏東縣萬丹鄉一處公墓昨天下午發生火警,警方鎖定71歲的李姓男子涉有重嫌,訊問後今天依放火罪嫌送辦。這也是屏東縣長周春米宣布若公墓發生火警將追究刑責,首名遭到送辦。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昨天下午5時許,萬丹分駐所接獲萬丹消防分隊通報,下午在萬丹鄉一處公墓發生的火災有1名可疑涉案對象,但僅有影像不知其真實身分,因此調閱監視器,鎖定71歲的李姓男子。

警方表示,今天上午李男到案,並約制勸導不得再有相同行為,全案調查後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第175條第一項放火罪,移送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屏東縣警察局長蔡文峰表示,與各消防單位建立聯繫窗口,就查緝與宣導方面同步進行。

屏東消防局第四大隊蕭姓安檢員支援公墓火警,意外遭水箱車重壓殉職,周春米昨天宣布,加強公墓巡查,即起若再接獲公墓內火警通報,將依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編輯:黃世雅)1120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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