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日電)南投縣第2選區立委補選3月4日投票,檢察總長邢泰釗、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接連赴南投地檢署視察查賄佈署情形,並將地方盛傳的催票人員「工作費」賄選列入查辦重點。
這次南投縣第2選區立委缺額補選,投票區域含括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指出,若立委補選涉不法情事,凡有走路工、假借聘僱名義、發放薪資、工資、顧問費、催票費或其他津貼,或投票日專車接送投票、請求投票給特定候選人,一律列入查辦情資,並嚴查速辦,勿枉勿縱。
新聞稿提到,日前召開「立委補選聯合查察會議」,據當地檢調指出,陸續收到相關賄選情資,已針對涉賄選事實釐清;而就地方盛傳的發放工作費等變形賄選手法,是否涉犯刑責,必須由檢察官依具體個案與原則認定。
最高檢表示,目前訂定5大標準來認定工作費是否涉犯刑責,分別是工作人員人數配置與工作內容及負荷,是否具衡平性;工作人員薪酬與工時,是否具相當性;工作人員取得報酬的次數及多寡,與僱用方式是否與社會通念相符;工作人員的僱用是否具必要性;工作人員選任標準與來源是否符合社會常情。
最高檢也提到,請候選人與樁腳依法競選,切勿心存僥倖,如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情事,檢察機關應盡速查明事實,維護選舉秩序。
此外,蔡清祥日前赴南投地檢署、調查局視察查賄佈署,也要求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隨時進駐南投縣支援,密切注意相關賄選手法,獲得相關賄選情資,盡速密集蒐證、分案調查,依法查辦。(編輯:方沛清)11203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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