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4日電)去年參選新北中和區壽德里長的呂姓男子涉接受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資助COVID-19抗原檢測試劑要發給選民,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表示,呂男自民國105年起擔任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東美村執行主任(後期稱為:平潭社區營造師),並在去年9月登記參選新北市中和區壽德里里長。
檢方指出,呂男明知國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資助而有違反選罷法行為,且未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輸入許可證不得輸入與供應醫療器材,呂男為求當選,對有投票權人期約賄賂的犯意,提供選民由中國生產的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抗原檢測試劑。
起訴書表示,呂男去年5月間透過通訊軟體微信接獲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工作事務部(簡稱,台工部)人員主動以語音聯繫,對方表示可無償資助由中國官方經營的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所生產的抗原檢測試劑20箱(每箱100百劑,1箱價值約新台幣3600元),要求呂男提供20名的人頭名單。
檢方指出,呂男提供人頭名單進口取得快篩試劑後,又再度與對方聯繫指稱台灣選舉快到了,建議對方向上級提議支援更多數量的快篩試劑,做為參選文宣的工具。
起訴書表示,呂男還向台工部幹部詢問是否能提供競選資源或經費支持,雙方通訊內容提到「咱們打得是一國兩制、兩岸同源的旗幟啊,請示一下吧,惠台一下吧」,呂男要求補助競選經費人民幣5萬元。
檢方調查,呂男取得試劑後,在社區管委會貼公告,指稱有需要的住戶持戶口名簿向總幹事登記就可預約取得中國進口的快篩試劑,後因遭民眾檢舉而作罷。
選舉結果,呂男並未當選里長。新北檢調去年12月7日偵辦,搜索呂男中和區住所,查扣相關證據,並通知被告及12名證人到案說明。
呂男到案後,坦承曾任平潭綜合實驗區東美村執行主任,前後共領取2年工資;他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所提供的快篩,是有選舉考量。檢方複訊後,呂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3日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及反滲透法等罪嫌,將呂男起訴。(編輯:戴光育)11203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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