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7日電)經營電話儲值卡生意的詹姓男子,積欠營業稅罰鍰新台幣1360萬餘元,原擬分10年清償;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官摸清其財務底細,才縮短為2年清償,日前繳清罰款以免遭限制出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表示,詹姓男子於101年至103年經營電話儲值卡生意,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及開發票,漏報銷售額達2億6800萬餘元,遭國稅局核定補徵營業稅並裁處罰鍰。
新北分署說,詹男繳納本稅之半數並行政救濟,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確定後,於110年6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本稅及罰鍰合計2244萬餘元。經扣押其銀行存款及租金等債權並拍賣房產,尚欠罰鍰1360萬餘元。
詹男被通知清償,否則將被聲請法院管收時,向行政執行官表示,他雖是3家公司負責人,但近幾年因大量缺少外籍移工客源,電話儲值卡生意差很多,收支只能打平,生活收入拮据。111年12月以書面提出分10年的清償方案。
但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詹男開始逃漏稅以來,名下曾擁有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另有上千萬銀行存款流向不明,更有龐大的外匯收入、外匯支出;最近10年間與海外電信業者合作,匯出之資金超過新台幣6000萬元,顯然「口袋有一定深度」。
執行官判斷,詹男應有一定資力,且隱匿財產,不同意其10年清償方案,若不提出更佳的清償方案,將依法暫予留置,聲請法院管收。
詹男後來變更為2年的清償計畫,並逐期繳納。今年3月9日致電書記官表示,因其需解除限制出境,並撤銷被扣押的保險金,於是親自前往國稅局繳清剩餘的1110萬元罰款。(編輯:張銘坤)11203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