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長劉陳昭玲涉貪案 機要秘書遭押抗告駁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3日電)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與機要秘書陳淑美涉貪污,遭澎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委任律師分別提抗告;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依陳女辯解和證人證述不符,原裁定認事用法無誤,駁回抗告。

劉陳昭玲與陳淑美2人因被控貪污案,澎湖地方法院14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另名孫姓女子則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但因2人不服羈押裁定,委任律師謝曜焜、吳建勳分別提出抗告狀爭取出監。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淑美雖否認與劉陳昭玲、孫女共同收賄,但法官依據扣案證據、證人證述等,認為陳女辯解有多處不符且不合情理之處,經訊問後認定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澎湖地方法院原裁定羈押禁見認事用法無誤,被告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此案不得再抗告。劉陳昭玲抗告部分,結果仍未出爐。(編輯:陳仁華)11203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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