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交通處長涉貪交保 市府:尊重司法調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4日電)嘉義市交通處長鄭君健涉公器私用,嘉義地檢署昨天諭知10萬元交保;鄭君健今天請假。嘉義市府表示,廉能是公務人員核心價值,尊重司法調查。

嘉義市長黃敏惠今天出席嘉義市議會臨時會,面對記者詢問鄭君健一案,黃敏惠未回應,鄭君健以身體不適為由向議會請假,由副處長駱際方代理出席。

嘉義市府發聲明稿表示,廉能一直是黃敏惠重視的公務人員核心價值,也不斷地告誡要謹守,市府尊重司法調查。

嘉義地檢署表示,檢方接獲檢舉,鄭君健在民國108年7月至去年9月間,以交通處小額公務採購名義,買了2支蘋果iPhone14 pro手機、iPad pro平板電腦及攝影機,總價值約新台幣10萬元,卻公器私用。

檢方昨天指揮廉政署南區調查組到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鄭君健住處搜索,並通知鄭君健和其家人等10人到案說明。

經調查,嘉義市交通處所採購的手機實際使用者為鄭君健的家人,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偵辦。檢方複訊後,諭知鄭君健10萬元交保,其餘人無保請回。

62歲的鄭君健是南華大學環境管理研究所碩士、嘉義大學觀光休閒管理研究所博士班,曾任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秘書,民國102年起擔任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至今;2年前獲市長模範公務員表揚,如今涉案,外界震驚。(編輯:郭諭儒)11203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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