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5日電)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涉向廠商收賄,台中地院之前裁定60萬交保,檢方歷經1個月抗告成功,經台中高分院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理,今天裁定林男羈押禁見。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民國108至109年間,他辦理醫院儀器採購案,涉嫌向廠商陳男、甘姓前總經理等人收受賄賂。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2月21日,指揮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調組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單位,持搜索票至國軍台中總醫院、涉賄廠商、相關人員住處及辦公處所等17處進行搜索。
辦案人員帶回林姓主任及相關廠商人員共22人偵辦,並在林男住所搜索查扣疑似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的現金2300多萬元、點鈔機等物,另在甘男辦公室查扣現金100餘萬元、核銷單據等相關證物。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姓主任涉嫌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陳男、甘男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3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醫院當時也將林男調離現職。
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林姓主任、陳男、甘男分別具保60萬元、30萬元、50萬元,檢方提出抗告。歷經一個月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裁定發回,台中地院審理開庭,今天中午裁准林姓主任羈押禁見,他隨後也被押往台中看守所。
至於林姓主任妻子,因為家中屋內藏2300多萬元現金,疑涉「財產來源不明罪」,林妻也因涉嫌洗錢等罪名,遭檢方裁定30萬交保。(編輯:卞金峰)112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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