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日電)台南市林姓男警員遭控跟騷糾纏女子,市警局依法送辦,台南地檢署昨天聲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且不得接觸、恐嚇、跟蹤對方。
台南地院認為林姓男警員雖否認涉犯性騷擾及跟騷,但因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足以替代羈押,且斟酌林男的身分地位、資力、犯罪情節輕重等,因此裁定3萬元交保,並不得對女子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為。
台南市林姓男子遭女子指控糾纏,且以通訊軟體傳訊息及前往女子工作地點騷擾,造成對方身心俱疲,甚至不敢出門上班,警方查出林男竟是警員,依法開立書面告誡約制,再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南檢昨天訊後以林男涉犯性騷防治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犯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性騷擾行為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譯者:徐睿承)11204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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