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索費稱可追詐款 萬華分局:記2大過免職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6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康定路派出所25歲林姓男警積欠近新台幣200萬元債務,他竟向詐騙案被害人稱可協追詐款並索求6萬元。萬華分局今晚表示,經主動查處依法送辦並記2大過免職。

根據警方調查了解,林姓男警因無力償還近200萬元債務,遭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每月強制扣薪1/3償債,他竟於19日私自聯繫詐騙案被害人並謊稱可透過網路駭客協助追回遭詐款項,還因此索求6萬元酬勞。

派出所長察覺有異,萬華分局督察組獲報後主動查處相關事證明確,林男雖未取得被害人相關款項,但全案詢後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同時,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一次記2大過免職,斷然淘汰。

林姓男警供稱自己是因父親經商失敗,才積欠大筆債務。萬華分局今晚表示,將持續追查林姓男警是否涉其他違法案件,勿枉勿縱。

萬華分局透過新聞稿強調,員警風紀為執法人員核心命脈,警察風紀良窳,不僅關係警政名譽和形象,甚至影響政府施政效能,對於違法犯紀員警斷然汰除,遏止風紀弊端。(編輯:方沛清)112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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