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鄭姓及顏姓男子涉嫌以他人名義創設多家娛樂公司,用辦藝人演唱會等方式募資且稱保證獲利,實則詐騙,刑事局獲報逮捕21人送辦,查出演員及政商名人皆受害。
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偵七大隊副大隊長許忠彥說,民國108年7月間獲報,有民眾遭以投資演唱會為由詐騙,獲報後清查發現多人受騙,其中包含政商名人及演員等,財損金額從新台幣數百萬至數千萬元。
刑事局表示,有被害人事後提告卻因單一個案罪證不足,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起訴,偵七大隊決定擴大調查,整理10多名被害人及證人提供資訊,並分析數千筆金流資料,還原事實真相,查出59歲鄭姓男子及50歲顏姓男子涉重嫌。
刑事局指出,兩名主嫌從103年起陸續借用他人名義創立多家娛樂公司,因無營運資金,加上積欠債務,才合謀以辦演唱會、粉絲見面會等活動名義招募投資,再用保證獲利10%至40%話術,透過各類活動文宣、協議書等資料誆騙民眾。
刑事局查出,兩人聲稱舉辦很多活動,其實都未取得國外經紀方授權或憑空捏造,誘騙被害人簽投資合約書及付款,犯罪時間長達8年以上,至少15人受害,詐騙總額共1億2000萬元,但兩人已把詐騙款項花用殆盡。
刑事局掌握人證及事證後,去年底展開查緝,循線拘提鄭姓主嫌等共21人到案,查獲活動文宣資料、存摺等物。警方詢問後,依涉嫌詐欺及偽造私文書罪將21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羈押鄭姓、顏姓主嫌。(編輯:唐聲揚)11204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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