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9日電)彰化地檢署、警方偵辦詐欺案,經溯源追查、分波打擊,掃蕩境內車手集團、人頭帳戶提供者、設在馬來西亞的話務機房、洗錢水房,車手15日遭起訴,境外犯嫌押解返台昨天收押。
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鄭文正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假投資獲利詐欺集團案件,經分析溯源,發現詐欺集團將機房、水房設在馬來西亞,因此,由刑事局南打中心派員前往馬來西亞,4月12日由馬來西亞警方實施搜索。
彰化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專案小組5月17日押解馬來西亞境外機房台灣籍成員返台,並拘提至彰化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訊問,訊後認為周姓、陳姓、劉姓、邱姓被告涉嫌詐欺取財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全案緣起玉山銀行員林分行今年2月阻詐通報,警方先逮捕張姓車手及提供帳戶的曹姓人頭,承辦檢察官積極溯源,查扣人頭帳戶內美金13萬3335.1元,再往上追查得知蔡姓、陳姓、張姓、楊姓被告以通訊軟體組成「控肉飯」群組,吸收曹姓人頭取得帳戶後,立即控制行動自由,並利用人頭帳戶詐騙被害人匯款。
彰化地檢署指出,案件15日偵查終結,在押的「控肉車手團」蔡姓、陳姓、張姓、楊姓被告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三人以上詐欺取財、剝奪人之行動自由、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及曹姓人頭帳戶提供者也以洗錢防制法、幫助詐欺取財罪等起訴。(編輯:郭諭儒)112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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