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男盜採野生牛樟芝、金線蓮 遭逮捕送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0日電)花蓮林區管理處接獲情資,卓溪鄉國有林班地有山老鼠盜採林產物,經埋伏查獲潘姓、陳姓男子,起出牛樟芝768公克、金線蓮14公克,市值逾新台幣9萬元,依涉犯森林法送辦。

林務局花蓮林管處今天晚間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日前接獲情資,卓溪鄉國有林班地有民眾盜採牛樟芝等林產物,林管處派員與保七總隊第9大隊加強查緝,19日發現70多歲潘姓、40多歲陳姓男子形跡可疑,當場盤查起出700多公克牛樟芝、金線蓮及犯案工具。

其中768公克牛樟芝還按等級分裝,另有14克金線蓮,警方初步調查,潘男去年7月才被查獲盜採牛樟芝,被判刑3月、緩刑3年且罰款15萬元,這次找陳男當助手,再次前往山區盜採牛樟芝,2人被帶回詢問後,今天下午依違反森林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林管處統計,今年轄區內累計破獲4起盜採森林副產物牛樟芝等案件,查獲犯嫌12人,盜採牛樟芝2275餘公克、金線蓮34公克、台灣山豆根1006公克等,林管處結合在地民眾參與守護森林工作,也擴大派遣森林護管人員,加強國有林地巡護。

花蓮林管處呼籲,中央已修正森林法,提高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裁罰金額,最高可處600萬元,若竊取貴重木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貴重木贓物者,依情節加重處罰其刑至1/2,最高處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通報且經查獲,舉報獎金最高500萬元。(編輯:陳政偉)11205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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