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浩克事件員警假懲處 中壢分局:記錄在案無造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5日電)桃園超商「浩克」事件,員警因執法過當被懲處,今天卻有網路對話截圖指出相關處分並不存在,引發外界質疑。中壢警分局表示,確實有記過、懲處及函送,並記錄在案、無造假。

桃園朱姓男子20日宛如「浩克」在超商大鬧、打傷中壢警分局員警,員警後續卻以警棍將朱男打得頭破血流,引發外界質疑執法過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將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員警依傷害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然而今天有警方內部LINE對話截圖傳出,內容指出,第一時間對外界的新聞稿僅是為杜絕外界與媒體悠悠之口,用以止血保護員警,行政處分簽「自始不復存在」,並強調尊重、力挺執勤員警立場不變。

對此,中壢分局晚間向中央社表示,員警等確實有記過、懲處及函送,並記錄在案,截圖內容並非事實。(編輯:唐聲揚)11205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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