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行政院今天核定,7月起警勤加給調高15%。警政署表示,28年未調整的警察人員警勤加給,經提高15%後,員警平均加薪約新台幣1000餘元,政府將持續改善警察福利及照護制度。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晚間表示,院長陳建仁核定,警勤加給自7月起調高15%。
警政署長黃明昭透過新聞資料指出,警察勤務不分平假日,執勤時間長,危險程度高,中央向來重視員警權益,透過調高警勤加給,替員警實質加薪,更展現政府重視員警待遇及福利。
黃明昭說,中央除提高警勤加給,已陸續調升基層員警的年功俸、增訂國道員警危險加成、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實施方案」等措施,持續改善員警福利及照護制度,加強照顧辛勞基層員警。
警政署指出,警勤加給已28年未調整,內政部長林右昌上任後,曾參加警政署署務會報,指示研議提高警勤加給,事後提報內政部,警勤加給調升10%;陳建仁體恤基層員警辛勞,決定調升至15%。
警政署表示,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共分3級,包含外勤、內勤所屬單位、純內勤,第1級為8435元、第2級7590元、第3級6745元,經調高15%後,依序為9700元、8730元、7760元,加薪1000餘元。
警政署指出,調高警勤加給是幫基層員警實質加薪,將持續秉持照顧基層員警立場,在政府財政狀況許可下,結合各項福利措施,改善警察工作條件及待遇,積極維護警察權益。
黃明昭說,感謝總統蔡英文、行政院、立法院等單位及立法委員支持,提升警勤加給是社會各界肯定員警平日辛勞付出,也適時鼓舞員警士氣。(編輯:唐聲揚)11205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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