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男將蘭花園改種大麻 嘉檢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9日電)嘉義縣警方偵辦林姓男子涉嫌販賣毒品案,今年2月搜索時,查獲其父親涉嫌在閒置蘭花園種大麻;林父以蘭花技術栽種大麻,欲開啟斜槓人生遭查獲,嘉檢偵結依法起訴。

嘉義縣民雄警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1名林姓年輕男子涉嫌販賣毒品咖啡包(案件偵辦中),經查證後,今年2月21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並未發現林男持有毒品咖啡包,但在林男的父親房間內發現數包大麻成品,林父當場坦承有在施用大麻,並於自家蘭花園栽種大麻。

警方經林父同意前往蘭花園,現場查扣大麻208株及大批肥料、培養土等犯罪工具,經調查,林父所栽植的蘭花園已閒置多時,想要利用種植蘭花技術栽種大麻,開啟斜槓人生,結果遭警方及時查獲。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52歲林父去年3、4月間,透過不詳網站,以每顆800元價格,陸續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賣家購買大麻種子約60顆,並利用栽種蘭花技術、設備及上網搜尋栽種大麻相關資訊,在大林鎮住處旁蘭花溫室內栽種。

起訴書表示,大麻植株成長後,再以分株扦插方法培育其他大麻幼株,並將栽種成功分株幼苗移入盆栽內生長成株,待大麻成株開花後,即將大麻花剪下,並吊掛晾乾或烘乾,再蒐集放入袋中儲存,而接續製成含有第2級毒品大麻成分的大麻煙草。

檢方表示,林父坦承犯行並辯稱,因為好奇,想要栽植大麻,不過,他仍不願清楚交待大麻種子的來源,於今年2月24日遭聲押獲准,檢方已於4月下旬撤銷羈押。

檢方指出,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管制的第2級毒品,依法不得持有大麻種子,以及栽種、製造、販賣及意圖販賣而持有,因此,林父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編輯:黃世雅)11206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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