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3日電)宜蘭縣消防局廖姓隊員與新北市消防局許姓隊員參加高級救護訓練,被同梯女隊員指控休假一同到林口區KTV唱歌時性騷擾,廖員堅決否認,許員經審議後認定性騷擾成立,記2小過。
媒體報導,案發時,許姓和廖姓隊員見1名女隊員不勝酒力,身體不適,便協助將人扶進廁所,女隊員在意識矇矓中感覺到胸部遭到熊抱,身體也被觸摸,事後感到非常不舒服,經詢問後得知,歡唱過程中,還有另名女隊員也感覺被人性騷擾。
據了解,2名女隊員都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訴,並提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其中1名女隊員針對許姓隊員提告,另名女隊員則對許姓和廖姓隊員提告。
廖姓隊員今天中午接受政風室人員調查,發出聲明稿表示,絕無做出性騷擾事件,同意接受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及行政調查,輿論常有「未審先判」情節,他再次聲明絕無涉及性騷擾事件,望社會輿論還他清白,倘日後有涉及對他不實指控傷及名譽,不排除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宜蘭縣消防局指出,已要求5月31日出席飲宴人員返局接受調查,以釐清真相,並將調查結果一併移送司法偵辦。消防局尊重司法公正調查,期能保障當事人相關法益,勿枉勿縱,嚴懲行為人,營造性別安全的環境。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5日獲知當天立即緊急召集性騷擾申訴調查小組接受申訴,並同時展開調查,蒐集物證及個別約談聚餐成員,並提供女隊員關懷及轉介心理諮商。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經過縝密調查,於8日依調查報告召開性騷擾小組會議(含外聘律師委員)審認許姓隊員性騷擾行為成立,審酌加害人有性騷擾行為,除於7日將許姓隊員核予退訓外,也在13日上午經考績委員會核予記2小過處分。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由於當事人已提告,消防局會配合檢察官續查。消防局對職場性騷擾事件非常重視,除加強辦理性騷擾防治法規及實務講習,也於8日週報專案提報加強宣導。(編輯:方沛清)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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