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警察的律師黃馨瑩 警察節贈物資予玉里分局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5日電)曾是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基層員警的律師黃馨瑩,熱心公益,每年都在警察節前夕帶著物資向為民服務的警察人員加油打氣;今年同樣不忘照顧基層員警,讓學弟妹十分感動。

台灣的警察過去並沒有屬於自己的節日,1953年6月15日公布施行「警察法」,直到1979年6月15日當時警政署長孔令晟報請將6月15日正式定為警察節,延續至今。

黃馨瑩在2008年參加基層行政警察特考及格後,2009年分發玉里分局服務。4年多後,以第一名成績考上檢察事務官,後來參加律師高考,目前在高雄市律師事務所執業。

黃馨瑩表示,在玉里分局服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歷任玉里分局警備隊、玉里派出所、三民派出所、偵查隊等單位,因此非常了解警察勤務的繁重及辛勞,雖然自己已經離開警職,但仍然記得當時成為一名警察的熱誠與初衷,而玉里分局是她成長茁壯的地方,未來也期許自己將公益回饋玉里分局。

黃馨瑩指出,由於目前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還未退燒,因此特別準備實用斜胸背包讓員警可依照自己個人習慣將防疫及衛生用品放在背包內,同時提醒員警出勤時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避免遭受病毒感染。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感謝黃馨瑩在警察節前夕贈送物資給每位員警,也特別製作感謝狀表達感謝,同時希望「學姊」有空時能多多回娘家,分享個人執勤經驗技巧,同時鼓舞學弟妹持續力爭上游,期待有脫穎而出的一天。(編輯:黃世雅)11206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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