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6日電)屏東男子駕照遭吊銷後還酒駕上路又闖紅燈遭警方攔查,因拒絕酒測連同違規被開罰逾19萬元。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最後由男子的姊姊出面辦理分期,預計1年後繳清。
男子駕照被吊銷後,民國110年3月間還酒駕上路,行經長治鄉一處繁華交叉路口因闖紅燈被警察攔查,男子拒絕接受酒測,屏東監理站開立拒測罰單新台幣18萬元,再加上無照、闖紅燈罰單1萬1700元,共19萬1700的罰鍰,在同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今天新聞稿表示,受理後發現男子名下只有1輛近30年車齡中古車,曾扣押郵局存款但戶頭裡並沒有錢。書記官2度通知男子報告財產狀況,但男子並未現身,執行人員到家裡催繳,未發現男子車輛,且男子外出打零工不在家。
隨後,屏東分署繼續查詢男子保險投保狀況,發現男子有投保保額百萬元保險,每個月由男子母親帳戶扣款代繳保費,書記官多次電話聯絡義務人及家人,男子還是不出面。執行人員向男子母親表示「再不繳納,保單可能會依法扣押。」才由男子的姊姊從北部南下代理男子辦理分期,預計於1年後繳清罰款。
屏東分署表示,保險公司收到分署扣押命令,就不能領取保險給付、辦理保單借款或者變更受益人,分署於符合特定要件下還可以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約,將保險公司應返還給的解約金用以充抵所滯欠罰單。(編輯:孫承武)112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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