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6日電)北投警分局3名前偵查隊員根據線民情報追查槍枝,卻涉嫌包庇線民持有毒品,並偽造不實公文書。士檢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湮滅證據等罪嫌提起公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楊姓、陳姓、江姓3名男子為時任台北市警局北投警分局偵查隊員警,於民國109年8月接獲線民夏姓男子檢舉張姓男子持有槍枝等情報,即於同月26日由夏男陪同前往張男新北市新莊區住處附近停車場勘查地形。
起訴書指出,楊男等人翌日再前往同一處停車場附近埋伏守候,待張男駕車進入後隨即逮捕,並於張男座車內扣得仿貝瑞塔、仿金牛座手槍各1把、子彈10顆,另查出安非他命及俗稱「神仙水」的液態毒品。
檢廉調查,楊男等人取走毒品後,將毒品放回張男座車排氣管內,並涉嫌通知線民夏男取走毒品;又楊男等人於法院審理張男持槍案件時,明知破案原因起於線民舉發,卻為隱匿線民而涉嫌於110年4月偽造不實公文函覆法院。
檢廉追查,夏男因另涉毒品案件遭法辦,告發楊男等人犯行,全案因此曝光,由廉政署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認為,楊男等人坦承線民檢舉槍枝一事,但對於藏毒及偽造公文書等,供詞避重就輕,依涉犯湮滅刑事證據、庇護他人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司有財物等罪提起公訴。(編輯:方沛清)112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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