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澳豐金融集團倒閉,造成台灣投資人受害。檢調獲報,指兆富公司涉非法在台銷售澳豐基金,昨天發動第2次搜索,約談10人到案,今天凌晨諭令3名業務主管以5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兆富曾姓董事長於民國108年起涉嫌以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非法銷售澳豐基金,前案經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判刑2年3月,仍持續在台非法銷售基金,初步估計在台受害人損失約1000萬多美元,換算約新台幣3億多元。
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曾男等人後,認為曾男等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諭令曾男新台幣6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北檢昨天再度指揮台北巿調處搜索17處,預計訊問被告10人,包括顏姓、張姓、鄭姓業務主管3人,其餘為行政、會計、資訊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顏姓等3名業務主管以50萬元交保,林姓、陳姓員工以2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則請回。(編輯:黃世雅)11206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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