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鄉長、麥寮鄉長當選有效 法院認雲檢證據不足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1日電)去年九合一選舉,雲林地檢署查獲麥寮鄉長蔡長昆的競選總部後援會長和台西鄉長李文來的多名助選員涉嫌賄選,因此依法將蔡長昆及李文來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院今天宣判,2人當選有效。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說,檢方在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是否提起上訴。

李文來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僅說,自己奉公守法;蔡長昆則感謝大家的關心和支持,他會繼續為麥寮打拚。

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檢方主張蔡長昆競選總部後援會長、也是其五親等旁系姻親,為求蔡長昆順利當選連任,自行出錢向選民買票賄選,顯然有悖經驗法則,蔡長昆與會長為共同賄選的行為,因此提當選無效之訴。

法院認為,檢方的主張為臆測,檢方提的證據和推理都不足以證明蔡長昆和會長為共同賄選行為,宣判蔡長昆當選有效。

另外,李文來在九合一選舉期間,擔任台西鄉農會理事長,而台西鄉農會理事和代表等人為使李文來順利當選,進而交付賄賂;雲林地檢署主張,農會理事和代表等人都可認定為李文來直接或間接認可的助選團隊成員,因此提當選無效之訴。

法院表示,地檢署具有偵查且擁有強大搜證權能,卻未舉證證明台西鄉農會理事和代表等人所用的賄選金錢來自於李文來,也無查得李文來與他們在選舉期間有密切往來的通訊等證據。

法院以證據不足,宣判李文來當選有效。(編輯:陳仁華)11206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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