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河內23日專電)3名台灣男子2021年1月至5月在越南販運共計約480公斤毒品,昨天遭胡志明市法院判處死刑。其中兩人表示,自己運送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請求法官讓他們免死。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這3名台灣人是25歲的黃姓、33歲的郭姓及26歲的葉姓男子。胡志明市人民法院22日以販毒罪判處3人死刑。
報導說,這3人皆認罪,不過郭姓與葉姓男子卻辯稱他們所協助販運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希望法官網開一面,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越南檢察官調查,上述台灣黃姓男子在友人邀請下答應到越南參與販毒,他隨後於2020年11月先前往柬埔寨再經陸路到越南,並於2021年1月至5月間與葉姓及郭姓男子多次在越南境內販運毒品,或是將毒品運往中國。
葉姓男子2021年5月在越南僱用一名網約車司機前往接運黃姓與郭姓男子運來的毒品,葉姓男子收到毒品後將毒品放置車上便與友人去用餐。
這名網約車司機察覺他們一行人行蹤詭異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後在車上以及黃姓、郭姓男子公寓中找到毒品;全案經警方擴大偵辦,陸續於河內市倉庫等地查獲更多毒品。
調查指出,黃姓男子等在2021年1月至5月共計運送479公斤的毒品。(編輯:郭中翰)11206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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