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承認賄選 宜蘭縣議員莊淑如被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8日電)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的父親莊阿養,因承認幫莊淑如賄選。法院今天認定,莊阿養與女兒同住並投入選舉,若非獲女兒同意豈會擅自主張買票,因此宣判莊淑如當選無效。

莊淑如表示,為捍衛清白,決定上訴。

莊淑如去年底參加宜蘭市選區縣議員選舉當選,但之後被檢方查出,莊阿養在選前為讓女兒當選,涉以每票新台幣4000元對選民買票,檢方除對莊阿養提起公訴,並認為父女2人同住,應曾共同商討選情及情勢,一併對莊淑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表示,莊阿養早在民國92年、95年間,就因賄選罪名被法院2度判決有罪確定。去年底,檢方偵訊時莊阿養也承認幫莊淑如賄選,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法官認定,莊淑如與莊阿養同住,於生活上與經濟上都關係密切,且莊淑如明知莊阿養極有可能再度賄選,仍讓莊阿養實際投入莊淑如的競選活動;若非事先取得莊淑如同意,實無可能甘冒刑事判刑風險擅自賄選;也就是說,莊淑如至少已經默許莊阿養的賄選行為,或認為莊阿養即使再有賄選行為,也不違背莊淑如的本意,因此莊淑如應當選無效。(編輯:李錫璋)11206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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