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0日電)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多年前接受性招待,外界質疑當年偵辦的南檢吃案、包庇陳宗彥。高檢署今天表示,經訪談21人並勘驗卷證,認定南檢偵辦過程符合規定,並無違失或包庇放水。
台灣高等檢察署指出,就陳宗彥是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已由台南地檢署重啟調查;此外,針對外界質疑爆料者如何取得監聽譯文等資料,同樣由南檢分案偵辦中。
全案源於,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年2月指控,陳宗彥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時,與王姓酒店業者過從甚密並多次接受性招待;陳宗彥隨後請辭發言人獲准。
另方面,外界也質疑,民國103年間偵辦王姓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及接手偵辦的檢察官張婉寧,疑未積極偵辦陳宗彥涉貪情節,高檢署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會同台南高分檢啟動行政調查。
高檢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經訪談21人並調取、勘驗案卷,認定檢察官林仲斌與張婉寧於偵結起訴、移交案件、另簽分他案調查、案卷歸檔法院的程序,均查無違失、包庇或放水,也查無長官或外力介入、包庇陳宗彥等情事。
高檢署表示,當年陳宗彥疑似涉貪部分,檢察官有另分他案偵辦,並實質進行偵查,認為當年南市府核准酒店業者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屬於工務局職掌,並非陳宗彥職務上行為,且變更使照過程未涉不法,未達發動傳喚或訊問門檻,因此簽結。
另方面,針對王男涉犯妨害風化案中的監聽譯文資料外洩,高檢署解釋,因無法排除參與前南檢檢察官吳岳輝自訴林仲斌違法監聽案的雙方當事人及委任代理人、辯護人所洩漏,同樣交由南檢分案偵辦。(編輯:蕭博文)11206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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