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國民黨立委參選人羅智強等人指控監察委員高涌誠依照職務上權力恐嚇檢察官陳隆翔,今天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高涌誠涉嫌刑法恐嚇罪,並請檢察官依法偵辦。
偵辦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察院彈劾,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確定。監察院提起再審,職務法庭認為,原判決並無適用法規明顯錯誤情形,駁回再審之訴。
羅智強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日前宣布成立「反貪腐監察院」,並前往監察院陳情。羅智強表示,要舉發的第一案是監委高涌誠濫用職權,清算、追殺基層公務員余正煌,未來不排除每週一告、甚至每日一告。
羅智強與王鴻薇、王欣儀、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上午到北檢,針對高涌誠提案彈劾陳隆翔一事,告發高涌誠涉嫌恐嚇。
羅智強指出,前立委段宜康指控前立委林滄敏擔任彰化縣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詐領補助款,並指出若司法未定林的罪,要吞3顆曲棍球。但陳隆翔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段為了不吞曲棍球,透過高涌誠施壓陳隆翔,甚至以彈劾恐嚇。
羅智強在告發狀表示,高涌誠於民國107年9月10日約詢陳隆翔時,語出「這個案子不是我們自己吃飽太閒要去查的啦,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你不用這樣怨嘆監察院啦」「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
告發狀提到,彈劾是監委憲法上的權力,目的在匡正公務員失職、達法之行為,高涌誠卻以監察委員職務上之權力恐嚇陳隆翔「若不幫忙想再審的解決方法,就要予以彈劾」,顯己觸犯刑法恐嚇罪,依刑法第135條應加重其刑至1/2,敬請北檢依法偵辦。(編輯:方沛清)11207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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