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改標過期粉圓銷日本27噸 負責人遭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2日電)屏東縣九如鄉一間食品加工廠涉將過期的珍珠粉圓半成品改標販售,再由下游外銷日本,檢調粗估至少已出口27噸過期粉圓,半年獲利逾313萬,雄檢依食安法等罪起訴呂姓負責人。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呂男辯稱公司僅負責包裝珍珠半成品,生產部分是由合作的另一間公司負責;且公司均在粉圓過期前完成包裝,日本法規也沒規定保存期限,因此僅需在「包裝日」加上2年後,再標示賞味期限即可。

不過,多名公司員工卻證實公司確實有進行粉圓生產包裝作業程序,且呂男還要求大家拆開1公斤的珍珠粉圓包裝,改包裝成500公克的小包裝成品銷往日本,證明其改標出售事實。雄檢偵結後,今天將呂男和其公司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食品加工廠呂姓負責人自民國108年起訂購生珍珠粉圓原料,再由工廠加工成珍珠半成品出售,但他為減少虧損,自去年3月起指示員工將過期的粉圓重新包裝,並改標賞味期限販售給下游,最後由下游廠商出口外銷日本。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獲報後,去年底會同檢調前往搜索,當場查獲36噸過期原料和食品,並根據出貨紀錄,粗估至少已出口27噸過期粉圓,不法獲利新台幣313萬多元。(編輯:郭諭儒)11207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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