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6日電)彰化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身著便服未出示證件,誤認少年為非法移工抓錯人,造成少年受傷縫17針;彰縣警局今天加重處分,分局長黃壬鍵遭記申誡1支,所長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2名員警各記申誡1支。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今年7月4日行經埔鹽鄉番金路時,發現1名騎腳踏車的17歲少年形跡可疑,誤認少年為非法移工要抓人,少年見狀拔腿就跑,3名員警以勒頸、拉腳及擒抱等方式制伏,少年更用力掙脫,還撞上耕耘機,造成臉部受傷縫了17針。
案件發生後,彰化縣警察局14日先發布新聞,指葉姓所長行為不當,記申誡1支,今天又宣布加重對分局長、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處分。
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接受媒體聯訪時說,員警穿著便服未出示證件依法定程序盤查,違反執行勤務紀律,葉姓所長改記1大過,調整非主管職務,另2名員警則各被記申誡1支,分局長黃壬鍵也因督導不周,記申誡1支。
彰縣警局指出,案件後續也將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有警界人士指出,目前是農作物產季,但人手不足,農民常會找非法移工幫忙採收蔬菜水果,遭懲處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7月4日早上原本開車外出洽公,看到騎腳踏車少年才會攔人盤查,只是把人攔下時,未馬上出示證件,在程序上有瑕疵。
少年親友則說,少年父親2014年因腦溢血過世,留下越南籍母親、姊姊及有心臟病的弟弟,少年很乖很貼心,回家後會幫忙做家事、陪伴有心臟病弟弟玩耍及讀書,也曾獲選彰化家扶中心的自強兒童,有意在高中畢業後報考警察大學,當警察賺錢減輕家中負擔。(編輯:陳仁華)11207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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