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8日電)台中市警察局今天宣布破獲毒品案,陳姓刺青師以刺青店為據點販毒,並實施會員熟客制,只賣給刺青客戶或客戶介紹的客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偵辦販毒案,去年底發現55歲陳姓男子涉有重嫌,於是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陳男居住於東海大學附近的國際街,對外自稱「春安」,原先以刺青維生,偶爾會吸食安非他命,後來發現販毒有利可圖,於是夥同52歲弟弟共同從事販毒。
警方表示,陳男為防警方查緝,以刺青店為銷售據點,實施會員熟客制,必須是找他刺青過的客戶或是客戶介紹的客人才能跟他購買毒品,每次交易都只準備客戶需要的量,不會另外存貨,降低被警方查獲風險,十分謹慎小心,也因此生意興隆。
經蒐證完備後,警方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男住處搜索,當場查獲海洛因5.1公克、安非他命14.5公克、分裝袋1大包、電子磅秤2台、行動電話2支等贓證物,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於今年5月經檢察官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在案。(編輯:郭諭儒)112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