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燦劉美雪吸金39億押解返台 法官裁定無保請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9日電)陳智燦和劉美雪夫婦涉吸金39億多潛逃海外20多年,台灣與泰國聯手在曼谷逮人,昨天押解返台解送雄檢。高雄地院今天裁定2人無保請回,限制出境出海,每天到派出所報到。

調查局法務秘書昨天下午搭乘中華航空CI834班機同機執行押解陳智燦、劉美雪任務,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後由高雄市調查處接押,上銬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

檢方昨天晚間複訊後,將2人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今天下午開庭審理時,2人均聲稱身無分文,考量雖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且需在每天中午12時前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報到。

全案起於陳智燦與劉美雪2000年間在香港虛設列治文信託有限公司,對外佯稱公司是歐洲日內瓦集團(European Geneva Corporation)旗下企業列治文銀行子公司,以代客從事外匯期貨交易且保證年獲利2成以上號召,在台灣各地以傳銷方式吸引民眾投資。

但2人2001年假借列治文公司海外銀行倒閉為由,拒絕支付紅利及返還本金,共詐得新台幣39億多元,受害者逾4000人,因涉嫌違反銀行法等,經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於2002年2月移送高雄地檢署,同年6月20日起訴,但2人於2001年10月間出境後滯留大陸地區未歸,高雄地檢署也於2002年發布通緝。

陳智燦與劉美雪今年6月於泰國持貝里斯護照,以菁英簽證身分提出要將簽證改為永久居留,因泰國移民局對照調查局通報資料察覺有異,透過移民署駐泰國移民秘書通知調查局法務秘書,提供指紋卡及英文通緝書確認身分無誤,隨即於6月24日在曼谷住處逮捕2人。

台灣調查局經與泰國移民局密切協調,終以驅逐出境方式由調查局法務秘書執行押解返台,再由高雄市調查處接押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編輯:謝雅竹)11207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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