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案今天一審勝訴,委任律師饒斯棋表示,感謝法官作出公正判決還給鍾東錦公道,他致電鍾東錦告知判決結果時,鍾東錦顯得平常心,並呼籲檢方停止上訴。
苗栗縣長鍾東錦去年選舉因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賄,連帶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競選對手徐定禎也委請律師提出自訴,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合議庭今天宣判,駁回檢方及徐定禎之訴。
鍾東錦下午並未到庭聆判,由委任律師饒斯棋代表聆判並接受媒體聯訪。
饒斯棋表示,感謝合議庭法官針對客觀證據及關鍵證人的證詞做出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還鍾東錦一個公道,他致電鍾東錦告知判決結果,鍾東錦一直是平常心看待,「他覺得沒有做的事情就是沒有」,這個判決已可證明。
饒斯棋指出,此案審理期間共傳了10多名證人,其中7名關鍵證人清楚證稱,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也沒有收到來自鍾東錦的金錢賄款;但在審理過程發現嚴重問題,相關賄選案中的丘姓被告,曾接受調查官員詢問7個小時,在最後2個多小時有高達44次遭受不正訊問,包括拍桌、辱罵、講「你有多少命可以賠」、「你出去會被砍死」等,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正當法律程序。
饒斯棋說,這名被告回答67次「沒有幫鍾東錦買票」,這是基礎客觀事實,調查官員卻為特定目的違反程序,因此會在收到判決書後與鍾東錦、律師團討論,是否對調查官員提出相關刑事告訴,也歡迎檢察官主動偵辦,還人民訴訟的正當權益。
最後,饒斯棋指出,刑事賄選案部分,檢方主張時任鍾東錦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的陳姓男子、丘姓女子有幫鍾東錦買票,而根據苗栗地院上個月的判決,刑事庭3名法官已經認定沒有這樣的犯罪事實,加上今天民事庭當選無效案的審理結果,客觀事實已經很清楚,呼籲檢察官應停止上訴,尊重苗栗縣選民做出的民主投票選擇,讓縣政穩定發展。(編輯:張銘坤)11207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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