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國民法官首開庭 酒駕案死者照引發檢辯爭論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日電)高姓男子涉酒駕撞死陳姓男子肇逃案為基隆地方法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今天首度開庭,檢方出示陳男死狀彩色照片,引起檢辯爭執,審判長裁定改以黑白照呈現後續行審理。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1月12日凌晨2時許開車至友人租屋處與友人飲酒,高男1月12日凌晨5時40分酒後開車行經基隆市中正路時,因車速過快無法過彎撞上陳姓男子及停放在路旁小貨車,陳男因頭部外傷及頸椎、胸椎骨折死亡,高男涉肇事後開車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在1月12日下午4時44分許查獲高男,在肇事逾11小時後,測得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06毫克;檢方偵查後,依刑法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高男。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專庭昨天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接續完成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宣誓、審前說明程序,與審判長王福康、陪席法官藍君宜及受命法官李辛茹等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此案。

國民法官制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即起訴時,卷證不併送至法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均在法庭內同時接觸證據,在無預設立場及預斷偏見情形下討論案件。

因此,無論是職業或國民法官都是今天開庭首次看到陳男遭撞斷腿死狀彩色照片,高男委任律師對此提出異議,認為檢方惡意挑起國民法官情感,對家屬造成2度傷害;檢方表示,事先已與死者家屬溝通,並取得死者家屬理解。

王福康裁定駁回律師異議,認為陳男斷腿照片可以讓法官判斷高男肇事時的車速,以及撞到陳男當時的撞擊力,但要求檢方休庭後將彩色照片改以黑白照呈現。全案明天繼續審理,預計3日宣判。(編輯:戴光育)11208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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