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3個月2度判當選無效 澎縣議員張再興:一定上訴

地院3個月2度判當選無效 澎縣議員張再興:一定上訴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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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9日電)澎湖縣議員張再興因服務處主任莊仲瑜涉賄,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5月宣判當選無效,同時又被「落選頭」莊光大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昨天宣判當選無效,短短3個月2度被地院判當選無效的首例。全案可上訴。

澎湖縣議員落選頭的馬公選區候選人莊光大,先後對同選區議員張再興、蘇陳綉色與副議長藍凱元等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再興昨天宣判當選無效,至於蘇陳綉色與藍凱元部分,先後遭地院駁回。

澎湖地院判決指出,去年地方五合一選舉,擔任澎湖縣議員馬公第一選區選人張再興的服務處主任莊仲瑜,為求張再興勝選,於民國111年10月間先後3次至歐姓選民住處交付現金新台幣6000元、1萬元及3000元予歐姓選民,並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有投票權的歐姓、黃姓選民及其家人賄買選票,澎湖地檢署對張再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在今年5月宣判張再興當選無效。

此外,縣議員選舉馬公同選區候選人「落選頭」莊光大,也同步向地院提起張再興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8日宣判張再興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張再興則主張,莊仲瑜在法院審理中,已作證否認偵查中供述,指出他不是服務處主任、沒有領任何費用,也未幫張再興輔選,表明一定提起上訴,爭取自己權益。(編輯:陳仁華)11208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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