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7日電)洪姓男子分飾金融業高階主管及重要客戶,以搶下訂單可調整職務、增加薪水等為由,挑女業務員騙財騙色,11人上當。警方循線逮捕洪男送辦。
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第九大隊第三隊長邱承迪說,接獲報案,有被害人遇到假冒高階主管詐騙,經查43歲洪姓男子涉重嫌,組專案小組偵辦。
警方查出,有多項前科的洪男在網路搜尋金融業高階主管的專訪、對外教課等資料和照片,再從網路廣告等管道,找到從事信貸等類型的女業務員。
洪男先假冒高階主管身分,主動聯繫女業務員並拿到通訊軟體帳號後,謊稱要介紹重要客戶,若成功拉到訂單且完成簽約,可升職及增加薪資,實則分飾兩角,自稱為重要客戶,以利誘方式誘騙被害人。
警方表示,洪男從民國110年10月開始犯案,至今共11人上當,其中多數人都遭騙財騙色,年紀介於20歲至32歲,總財損約新台幣150萬元。
洪男還假冒高階主管身分,與被害人發展關係,期間要被害人先墊付飯店費、租車費用,事後再謊稱未帶現金,要被害人向公司申請相關費用。
警方掌握線索多月,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洪男在新北市淡水區住處逮人,搜出8支手機及被害人購買知名品牌吹風機等物。警詢後依詐欺、妨害性自主罪嫌把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洪男曾在民國101年假冒知名健身俱樂部總公司副理,專騙具姿色在櫃檯打工的女大學生,這次又重操舊業,還利用被害人名義申辦門號、租車等,隱匿身分,躲避追查。
刑事局呼籲,行動裝置與社群媒體發達,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若接獲可疑或陌生來電,務必停看查,才可避免成為被騙對象,確保自身安全。(編輯:方沛清)11208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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