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龍瀑布溯溪意外釀5死 屏檢:無人應負刑事責任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8日電)10人溯溪團5月挑戰屏東飛龍瀑布因溪水暴漲受困,意外釀5人獲救、5人死亡,屏東地方檢察署調查後偵結,認為死亡方式均為意外,也沒有人應對死者死亡結果負刑事責任。

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飛龍瀑布溪降活動參與成員中部分早已相識並曾結伴從事溪降活動,由陳姓男子在臉書(facebook)開啟活動頁,另在通訊軟體Line成立群組,以便參與成員彼此間聯繫。

屏檢表示,陳姓男子與蕭姓男子提出活動計畫供成員參考並討論行程細節,但所有成員均有編輯修改權限,也各別自費參加,彼此間屬於自主同好一起參加活動,並無領隊及嚮導職務分工,也無共同投保保險或委由任何旅行社承辦,不屬於營利行為;溪降活動計畫內容,就活動天候、路線、個人裝備、公裝、技術裝備等規畫及動線均縝密,且參與成員多為具經驗及專業人員。

另外,檢察官也就釐清事發時的氣候條件。屏檢指出,中央氣象局5月19日下午5時許發布屏東山區大雨特報,20日凌晨3時20分解除,溪降活動成員出發,隨後氣象局又在當天下午2時許發布屏東山區大雨特報、下午3時28分至4時30分發布霧台鄉大雷雨即時訊息,但溪降活動成員早已抵達案發地點而猝不及防。

屏檢指出,天候變化遠超乎預期,致溪降過程突遇暴雨猛流,造成5人死亡,其他生還者在過程中也盡力搶救遇難成員,5人死亡因意外,並無其他應負刑事責任之人。

飛龍瀑布溯溪意外發生在5月20日下午,由10名溯溪攀岩好手組成的溯溪團前一天晚上先入住屏東縣霧台鄉綠色海洋山莊,20日清晨5時進入飛龍瀑布溯溪,因午後山區突下暴雨,溪水暴漲導致全團受困,搜救人員當天下午4時58分獲報,隨即展開救援行動,整起意外救援行動歷經8天,5人獲救,也釀5人死亡慘劇。(編輯:黃世雅)112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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