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台北巿政府針對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施工意外,聲請首波假扣押近6200萬元遭駁回。台北地院今天表示,台北巿政府不服裁定的話,可以提起抗告,目前還沒有收到抗告狀。
台北市法務局昨天表示,市府9日針對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施工意外,向台北地院聲請首波假扣押新台幣6195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駁回理由認為基泰建設是上市公司,其資本總額為50億元,基泰建設10日表達已願提撥1億元信託支應救災。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副發言人林鈺琅表示,假扣押是保全債權執行的制度,債權人要聲請假扣押債務人的財產時,必須要先釋明假扣押請求及原因,「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情形存在,如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是就其財產為不利益處分的脫產行為,將成為無資力狀態,或者債務人有逃匿的情形。
林鈺琅指出,依照台北巿政府聲請假扣押的說明,以及卷附的資產負債表可見,基泰建設應該還有資產,所以承辦司法事務官審酌結果,尚難認定基泰建設有無資力或有隱匿財產等脫產情形,因而駁回台北巿政府的假扣押聲請。如果台北巿政府不服裁定的話,可以提起抗告。目前還沒有收到北巿府的抗告狀。
媒體詢問,關於本件假扣押裁定,北院11日表示,不公開裁定結果及理由,為何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
林鈺琅回應,因為台北巿政府透過媒體刊載請求法院公開說明,且本件為矚目案件;確實假扣押程序及執行程序都是有保密性存在,所以今天回答內容有限,均是之前媒體已報導過,都是公開的資訊。(編輯:張銘坤)11209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