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電影女會計詐領逾億元案 二審判刑8年2月

双喜電影女會計詐領逾億元案  二審判刑8年2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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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電影公司「双喜電影」陳姓女會計被控詐領公司款項逾新台幣1億元,一審判她8年6月徒刑。二審今天改判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双喜老闆聆判後表示,判刑太輕。

双喜老闆陳永雄今天聆判後接受媒體聯訪,他說,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陳女的刑度太輕。他質疑陳女當年要求銀行匯款,但是匯款單上沒有双喜公司的大小章,為何銀行照辦匯款,對此已向金管會申訴,請求金管會追究銀行責任。

一審判決指出,陳女於民國104年12月間至108年2月間,擔任台北双喜電影發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會計,負責會計帳務及出納業務,卻拿變造的取款憑條,或是向公司負責人陳永雄謊稱廠商請款等,到銀行超額提領或匯款。

判決指出,陳永雄察覺帳目有異,進而質疑陳女;陳女坦承部分犯行,於108年2月間向台北地檢署自首。北檢偵結將陳女起訴,一審認定陳女行為構成詐欺及偽造文書多罪,犯罪所得1億1042萬多元,判她應執行8年6月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今天依詐欺及偽造文書多罪,改判陳女8年2月有期徒刑,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詐欺罪部分不得上訴,偽造文書罪部分,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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