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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4日電)國1北向368公里高雄段昨天深夜有多輛車行經時爆胎,國道警方接獲8輛車駕駛報案輾到尖銳掉落物,初判為拖吊車使用的輔助固定裝置,目前正比對影像追查,將通知肇事車主到案,釐清肇責。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今天發布訊息指出,昨天晚間接獲多名車輛駕駛報案,指行經國道1號號北向368公里輾到金屬製尖銳掉落物,導致車輛損壞或爆胎,只得通知拖吊下交流道。
警方到場後發現路面有1個疑似為拖吊車拖吊車輛使用的輔助固定裝置,目前已受理8名駕駛報案;後續將調閱此路段影像及ETC門架資料,待比對查證後通知肇事車主及駕駛到案說明,釐清肇責。所幸全案無人受傷。
警方也呼籲,車輛在行駛道路前應檢查車輛機件、設備是否穩妥,避免機件或設備掉落造成類似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涉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部分,將待調查後移送檢方偵辦。(編輯:陳仁華)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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