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孝大樓追徵7.8億案 國民黨上訴二審廢棄發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而追徵7.8億元,國民黨提告請求撤銷,一審敗訴後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尚無提供判決理由。

全案緣於,黨產會為釐清前為國民黨所有的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已拆除)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屬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主動立案調查。

黨產會於108年5月14日作成行政處分,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追徵國民黨新台幣7億8275萬8715元。

對此,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停止執行部分,法院之前認定,追徵價額達7.8億餘元,金額鉅大,審酌後認為確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裁准在此案訴訟終結前,停止追徵7.8億餘元確定。

行政訴訟部分,國民黨請求撤銷原處分,一審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一審認定,國民黨取得房地過程是藉由當時政治優勢地位才累積成政黨財產,且黨產會經計算追徵國民黨7億8275萬8715元,並無違誤,110年11月底判決國民黨敗訴。

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編輯:張銘坤)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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