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抗罰60萬元 中天敗訴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NCC於3年前認定中天新聞台播放內容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開罰新台幣60萬元,中天不服興訟,一審法院認定NCC開罰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中天提上訴,二審今天駁回,全案確定。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中天新聞台,在民國108年11月29日「大政治大爆卦無色覺醒」節目,播出「現代空城計?籲唯一挺蔡布疑陣民調假到極致?」內容,經民眾反映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調查,於109年間認定,來賓發言指稱里長發放5000元而散布不利特定候選人資訊等語,均引自傳言,未經事實查證的爆料等同新聞製作,加上發言可能影響選舉公平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裁罰60萬元。

中天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一審認定,NCC作成的原處分,對照裁量基準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罰鍰額度60萬元,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判中天敗訴。

中天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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