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8日電)陳姓、張姓男子疑與彰化縣林姓寵物店員有消費糾紛,上門痛毆林姓店員還持柴刀砍斷其右手臂,全案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檢察官認為被告手段凶殘犯後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
居住宜蘭市的19歲陳男、張男透過網路欲向彰化縣員林市某家寵物店買貴賓狗,雙方溝通產生不快,陳男等2人於6月25日晚間上門理論,雙方發生衝突,陳男、張男拿辣椒水噴灑店員,又從手提包拿出刀械猛砍林姓店員手臂,導致林姓店員右手被砍斷,陳男、張男落網遭收押。
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姓、張姓被告持柴刀、榔頭、辣椒水等闖入被害人任職的寵物店,接著以預藏辣椒水攻擊被害人,並持柴刀、榔頭猛擊被害人頭部,使被害人無法抵抗,張男壓制被害人右手,由陳男持柴刀砍斷被害人右手前臂。
檢方表示,陳男、張男攻擊行為造成被害人右手前臂截肢及休克、顱骨骨折併氣腦及頭皮裂傷、左手前臂多處裂傷等重傷害,過程還造成寵物店其他員工受傷及設備受損,全案偵查終結,依刑法殺人未遂、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編輯:戴光育)11209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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