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0日電)海巡署前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任石大誠,涉嫌以特別費向親友公司採購物品圖利。檢廉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石男等人說明。檢察官今天清晨諭令石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另外,石男妻子朱姓女子以5萬元交保,陳姓廠商則未送地檢署複訊,於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訊問後無保請回。
檢廉接獲線報指出,石男時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任,使用首長特別費疑涉不法,涉嫌於民國109年間向親友等關係人開設的公司採購鞋墊、包包等物品犒賞部屬,初估金額約新台幣數萬元。
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10路搜索,並約談石男等3人說明,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偵辦。
海巡署昨天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廉政機關今年9月來函調閱相關紀錄,經查石男任職測考中心主任期間為107年10月至110年11月1日,將全力配合廉政機關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以利釐清案情。
海巡署指出,極為重視人員風紀、品德及操守,一向採取零容忍及勿枉勿縱、決不護短原則嚴正處理,若發現違法、違紀事實者,將依法嚴懲不貸,以端正公務人員廉潔品操。(編輯:郭諭儒)11209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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